咸宁市理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致全体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欢迎你来到咸宁市理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和生活。读完这封信大约需要几分钟,希望 你一定要把这封信读完,认真了解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三年的中职学习生活丰富又具挑战性,当你们沉浸在认真学习技能应对挑战、对美好未来憧憬的同时,是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担心不能完成自己的学业?希望这封信能为你们带来帮助与鼓励,完成自己的职业梦想。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保证不让任何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假如你们的家庭经济情况发生了变化,一定要及时告知学校和班主任。请认真阅读以下政策:
一、中职生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享受三年全额免学费入学。
二、中职生助学金政策
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国家资助政策规定的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以下七类贫困家庭类型学生。
1.经乡村振兴局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或与享受低保人在同一户口)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
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
(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
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2000元/每学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
三、中职生国家奖学金政策
评选对象:全日制学籍在校二、三年级学生
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年级同一专业排名前5%);
5.积极参赛,为校争光。
奖金标准:6000元/人。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当年技能高考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已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
贷款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最后,祝家长心想事成,阖家幸福!祝同学们学习愉快,学业有成!
学校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715--8688166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
备注:①精准扶贫户提供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
②低保户提供低保金的银行的近三月发放流水;
③残疾学生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证;
④孤儿学生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孤儿证。